日前,寧夏出台《關於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試點)》,將採取一系列措施完善民辦教育政策機制,促進民辦教育持續發展。
《意見》規定,鼓勵和支持區內外及境外企業、公民法人、社會組織單獨或聯合舉辦民辦教育。鼓勵和支持民辦學校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依法開展合作辦學;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民辦學校組建集團式辦學實體;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辦學領域進行多種形式的探索和實踐。
為落實民辦學校資助政策,《意見》規定,對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各地可根據義務教育的需要和民辦學校簽訂協議,委託其承擔普及義務教育的任務。縣級政府應參照民辦學校接收義務教育學生的數量和當地實施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的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安排其相應的教育經費。受委託的民辦學校向協議就讀的學生收取的費用,不得高於當地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享受與相應公辦學校在校生同樣的國家資助政策和學費減免政策。
此外,自治區將從教育專項資金中安排民辦教育發展專項經費,主要用於獎勵有突出貢獻的民辦學校改善辦學條件。各地也要在本級教育經費預算中安排民辦教育發展專項經費。
http://www.hellotw.com/dlxw/gdzl/201110/t20111014_688875.htm